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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错案巡查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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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6 11: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设立“错案巡查机制”的建议
作家陶靖
司法正义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工作是匡扶社会正义的中坚力量,也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从呼格吉勒图案和聂树斌案考察,错案形成容易,但纠正困难,及时纠正尤其困难。建议我国建立“错案定期巡查”机制,每三年在全国范围内巡查一次,通过定期巡查及时纠正经济领域和刑事犯罪领域的错案。坚持“有错必纠,有错必查”。错案巡视检查集中于中级人民法院,因为中级法院是重大经济案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初审机关,也是错案发生的源头。重大经济案的重点是诈骗案,诈骗案的社会危害大,影响也大,尤其是针对广大青年学子的高利贷诈骗案和房地产领域的集资诈骗案,这些案件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利益。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重点是投毒杀人案,故意伤害致死案(故意杀人案)。其中故意杀人案以非现场抓捕案(非抓现行案)作为重点难点案件,这几类案件容易出现错案。
建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 省高级法院,省高级检察院组成“错案联合巡视组”对各地市的中级法院进行“错案专题巡视巡查”,巡查过程中听取犯罪分子本人,他们的家属和辩护律师申诉,重点巡查司法案件的证据链条是否有漏洞,是否证据欠缺,证据不实。建议以“证据巡查”为中心,因为大凡错案往往是缺乏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实。
联系人:陶靖,电子邮箱:1101410799@qq.com,手机:15907808934,如果有报刊需要转载该文,请与作者本人联系,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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